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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第四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0-04-10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第四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市住建局各相关处室,各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
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第四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认定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上报省住建厅按规定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进行申诉的单位、个人或其委托人,应在公示期内,持申诉书、委托书(委托人携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西安建设大厦1301办公室提交申诉材料。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
二、对符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人员6类情形的,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三、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不在本次可申诉范围。存在此类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可持书面申请及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向省住建厅相关部门提交强制注销申请。
附件:第四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名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孙佳佳、邢宏伟   联系电话:89667690)
点击网址下载附件:http://sj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86_5119_ci_trid_3246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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